“雨湖公安民警凌晨加班吃夜宵时,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顺手抓住一名帮信嫌疑人”。 4月11日一早,账号为139xxxx0282的网友在长江头条发出的一条28秒的视频吸引了网友的眼球。网友纷纷点赞转发。
视频配发的文字讲述了一段抓捕嫌疑人的“神奇”经历。4月7日凌晨,湖南湘潭雨湖公安民警在加班后吃夜宵时,只因“多看了一眼”,就顺手抓住一名帮信嫌疑人。
当天,侦查实战中心民警们为了办理一起案件加班至凌晨,便到附近的饭店吃夜宵。
大家吃得正开心时,一名男子走了过来,民警喻萝感觉对方很眼熟。从该男子的发型、脸型以及体态等体貌特征上来看,喻萝觉得对方与帮信罪嫌疑人吴某十分相像。
无意间,该男子也抬起了头看向喻萝,就这样四目相对,眼神交织。短短几秒钟的眼神确认,喻萝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他用眼神询问对面的同事,得到的回答是“像”,又转头望了望旁边的另一位同事,得到的回答是“就是他”!
在安排了简单的抓捕计划后,他们一行3人立马起身团团围住了该男子。经过现场身份核查,确定该男子就是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吴某。
经查,吴某为赚快钱,在明知对方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洗钱。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小贴士:何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服务中心成员、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辉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第二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帮信罪量刑标准:(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