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共欣赏

昨天和今天,分别看到两篇奇文。

一篇是:王冬龄《林散之的草书境界》

参考链接:王冬龄:林散之的草书境界

另一篇是:沃兴华《丑书论》

参考链接:沃兴华:丑书论

文章很长,就不全文搬过来,详细内容读者自己去看。

为什么说奇文呢?

王冬龄那一篇呢,是逻辑奇。沃兴华那一篇呢,是手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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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王冬龄。

“林老的艺术成就是非常高的。有评价这样说,我们中国书法,从王羲之、颜真卿到宋代苏、米到现代林散之为止,是几座高峰。”

开篇第一句是这样的。看到这一句的时候,水鱼哥就很有兴趣:这话谁说的?

可笑的是,整篇看下来,这个谜语没有解开。

这句话的奇葩就是:把里面的林散之改为王冬龄、或者其他某某人,比如水鱼哥之后,大家一看就会说:傻B。

王冬龄弄个“有人说”就想把一个未经历史考验的东西,说成定论。真搞不明白这样的话都有人信。

然后他接着说:“要想达到林老这样的高度,确实是很难的。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现在看书法艺术,感觉最最重要的还不是在于点画的功夫 (所谓传统之功力),而是作品的格调、品味和气息。”

王冬龄为什么这么说呢?后面有解释,因为“他(林散之)不把心思花在怎样操作而使自己的知名度提高或者润格提高,而是把整个心思放在研究古代的书法、读书、作诗等方面”

卧槽,这是什么理由啊?

是不是水鱼哥把整个心思放在研究古代书法、读书、做诗方面,也可以成为几座高峰?

这算什么套路啊:因为张三把整个心思放在数学上,所以他是伟大的数学家。

你信不信张三是民科的可能性远大于是数学家。

“林老写字的时候,纸上是有沙沙的声音的,笔是吃进去的,眼睛睁得很大,嘴巴咬紧,非常专注。所以说书法是一个人精神的物化,虽然林老已离开了这个世界,但通过他的作品,他的精神将永远地保留下来,而且这个精神是活生生的,我们可以去体会,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就能够感觉得到,就能够和他的精神对话。”

又是一段奇文。林散之写字沙沙的响,非常专注。所以书法是一个人精神的物化。我无论如何看不出“沙沙的响、专注”,可以推导出书法是人精神的物化。

更奇葩的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就能够感受到,能够和他精神对话”。这句话很臭不要脸,是不是“要不能够和他(林散之)的精神对话,就不是有艺术修养的人”……臭不要脸就在于王冬龄没把后面半句说出来,可是他一大扫把观众分成两类。一类是能对话的有修养,一类是不能对话的没修养。

这种文字,说奇文太厚道,应该叫贱文。

中间两段写王冬龄自己对书法的一些感受,水鱼哥没有兴趣点评。

接下来又是见证奇迹的时候:

“如我们把林老的线条和祝枝山作一比较,祝枝山写得还是很有气势的,但他是用硬毫写,精到的作品确实是很精到,但有些不精到的作品就能看出他有的地方笔太滑或者有败笔。我们看林老的作品,包括他老年的作品,那是没有败笔的,少数地方只能说不太圆满。 他用笔的变化确实是古人所没有达到的,不论是用笔的翻绞,还是用笔的节奏,确实超过了古人。今天长锋羊毫很风行,这是林老带了头,当然其他比较著名的书法家也这么做了,但主要是林老用长锋羊毫写出了这么好的作品,大家才都来用了。”

第一个奇迹:林老的作品,包括他老年的作品,那是没有败笔的。

第二个奇迹:长锋羊毫是林老带了头,写出了好作品,大家才都来用。

老实说,论睁眼说瞎话,王冬龄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水鱼哥都不好意思了,这种话你说的出来。拍马屁也不能这么拍吧?

长锋笔从宋代开始,就有明文记载。宋《翰墨志》就写:前人做草书,笔悉用长毫,以利其纵使之便。清代梁同书、邓石如、赵之谦、张裕钊都喜用长锋羊毫,使得长锋羊毫风靡一时,成为制笔时尚。

王冬龄是真瞎还是假瞎?

不过文字看到最后,水鱼哥还是确定,王冬龄是真瞎。他写道:“不学碑,力量就上不去”,力量是什么?手臂的力量吗?还是把笔力等同于硬戳,方棱这些东西?

真搞不明白,这样的书法作者,居然有一大堆徒子徒孙吹捧……

此奇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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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第一篇奇文,说说第二篇。

这篇很长,全文观众自己去看,水鱼哥挑一些比较臭不要脸的文字出来,分享给大家笑笑。

沃兴华开篇就说:

“丑书”是“俗书”的天敌

在中国古代的艺术理论中,“妍”和“丑”常常以并举的形式出现,文论如此,画论如此,书论尤其如此。“丑”和“妍”是两种相反相成的审美内容,“丑”相当于阳刚之美,“妍”相当于阴柔之美。

看看什么是信口开河不要脸。

谁定义的:“丑”相当于阳刚之美,“妍”相当于阴柔之美。

你长得丑,相当于你有阳刚之美?你猜凤姐同意吗?

“到了今天,人们在研究艺术时,往往引用西方现代美学,将“妍”等同于优美,将“丑”等同于崇高之美,或者叫壮美。”

你又一次刷新了人类的认知,水鱼真想不出来,什么人会这么认为。

“丑等同于崇高之美,或者叫壮美。”

……如花也是这么想的。

“奉为优美的典范而竞相效仿时,往往会陈陈相因,内涵越来越空洞,形式越来越简单,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从通俗走向庸俗,成为“俗书”。”

很有迷惑性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是绝大多数丑书作者的理论立足点。

水鱼哥来告诉大家,这段文字的臭不要脸在哪里?

我们把优美一词换成“丑怪”……

“奉丑怪为典范而竞相效仿时,往往会陈陈相因,内涵越来越空洞,形式越来越简单,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从通俗走向庸俗,成为“俗书”。”

读得通吗?不但读的通,还更顺口。

你把这段文字中的“优美”一词,换成任何一个形容词,它都是读的通的,说明什么?说明这段话逻辑不成立。

这句话的逻辑就是:你祖宗是个牛人,所以你学你祖宗,会学成个傻X。而且因为你们全家都学你祖宗,所以你们全家都是傻X。

对于这些逻辑傻B,水鱼哥有时候觉得真不可理喻,你要多傻逼,会把这东西当做一种艺术的理论依据。

沃兴华后面的好几段论述,就是根据这么傻X的逻辑来论述,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就是个笑话。

水鱼哥正正经经的告诉你们这些丑书作者。

书法学习传统,只是一种路径,从来没有学习什么优美还是丑怪一说,而是学习书写的道理,汉字(组合)构成的道理,总结书写和汉字的内涵。

你们自己生造个批判的对象,然后用莫名其妙的逻辑在自嗨,很Low B,也很无知。

丑书也不是俗书的天敌,你们是双胞胎兄弟。别倒打一耙了。

“当代“丑书论”对创新书风的批判,第一个理由是“看不懂”,所有文章和言论几乎全都以此作为立论根据,甚至是唯一的根据,只要“看不懂”的就可以指斥为“丑书”加以否定。”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社会现象,叫“贼喊捉贼”。

明明是丑书作者把别人叫做庸俗、俗书,对自己的“怪书”沾沾自喜,美其名曰:阳刚之美、崇高之美。

你哪来的阳刚、哪来的崇高?耶稣还是原始天尊送你的?

要有个人站大街上喊“我丑我光荣,丑就是阳刚的、崇高的,你们就是庸俗的”,别人只会觉得这人是个傻B。

你觉得这是对你的否定?你怎么不觉得你在否定别人呢?——神经病啊你!

在前面的文字里,水鱼哥本来没有直接的针对沃兴华,而是针对沃兴华“丑书”的理论体系。

可是,在水鱼哥看到沃兴华这篇奇文的第三部分的时候,对沃兴华产生了由衷的鄙视。基本上可以直接评价:沃兴华的学术水平,就是渣。

原因只有一个:把沃兴华这段文字中的“丑书论”改为“丑书”,整一大段文字毫无碍滞可以读通。

一个大学博导,研究书法几十年,写一个论述自己研究对象的文章,居然可以做到:把被批判的对象换成自己立场时,文章语句毫无碍滞,意思明确,你简直就是浪费国家的资源。

就好像泼妇骂街:“张三你个大傻逼,草你祖宗18代,生儿子没屁眼。”你把张三换成跟他对骂的李四,整段话还是通顺的。

这博导,真丢人现眼。

再奉上一段奇文,也真敢写。

在沃的文章最后一大段里,沃写道:

“今天,书法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书法作品写的也不是自己的诗文,创作时特别注重视觉效果,书法欣赏也主要不是阅读而是观看,是审美愉悦。”

要多厚的脸皮,才敢说出看丑书,是审美愉悦。

最后吐槽:

沃兴华在这文章中,收尾写道:知我罪我,请事斯,请事斯。

前几天的公开信又是同一句,加了个前缀:天下高明,知我罪我,请事斯,请事斯。

水鱼哥也是看到这段话,才萌发了骂他一顿的冲动。

这段话什么意思呢?

这段话,沃兴华说:你们都牛B,你了解我吗你骂我,你牛逼你来干啊,你来啊……

呵呵……臭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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