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性应该追求更多性自由

那些客厅里的早期女权主义者把目光投向了这个问题,她们认为这个问题对解放至关重要。但事实证明,找到答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最终放弃了一个混乱、神秘但在政治上必不可少的过程:以自己的方式追求欲望。

2016年底,我结束了一段八年的感情,这个决定大约晚了六年。按照大多数标准来看,我们的婚姻都是现代的、进步的:我们尝试过非单配制;我的伴侣洗衣服的时候比我多。然而,我发现自己无法承认一个简单的事实:原来,我们的性生活很糟糕。根本来说是直观感受上的糟糕。虽然性并不是我们关系中唯一的问题,但它是我们关系薄弱的最明显证据。但尽管如此,我仍然停滞在不满意中,无法向自己、伴侣或朋友表达我最深层的需求。我,一个理应得到了赋能的女权主义者,怎么会落到这一步?

长期以来,了解我们真实的欲望一直无可救药地被政治所阻碍。尽管1960年代和70年代的女权主义者已经意识到追求性幸福的重要性,但很明显,拥抱性自由说来容易做来难。人们期望一个被解放的女性避开规定给她的角色和规则,用她自己的欲望来取代它们——而发现这些欲望往往需要拆解毕生习得的行为。

在阿诺德发表那篇文章六年后,社会学家希尔·海特发布了一份关于女性性行为的报告。在这本书中,那些在性革命的道德观念中穿行的普通女性挣扎着确定自己在寻找什么。一位女性试图解释说,她不想要传统的承诺,确切地说,她只想要更多的联系,更多的感情,更多的……东西。“我不认为人们必须恋爱结婚,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一位女性说。“但精神和身体是一个有机体,都是联系在一起的,除非参与其中的人真的喜欢对方,否则连身体上的乐趣也没有!”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切的模糊性,也就是改写这部沿用多年的文化剧本需要做的那些工作。

与此同时,女权运动中越来越多的派别对性革命的结果感到失望,最近,在性问题上,它们转向了保护主义的道路,这比积极追求快乐要老派得多。“不要强奸我,不要虐待我,不要物化我,”她们向这个厌女的社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这些“不要”也适用于女性:那些希望被支配或是与男性发生随意性行为甚至是任何性行为的女性不过是在自欺欺人。“这里的每个女人心底里都明白,”秉持反色情女性主义的作家罗宾·摩根在1978年写道,“强调生殖性征、物化、滥交、拒绝情感纠葛和粗犷的刀枪不入都是男人的做派,而我们作为女人,对爱、感官、幽默、温柔和承诺都给予了更多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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